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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分享|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解读【新增】
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后,小编为大家分享了三篇关于它的解读,今天将带来五篇新增的解读文章,以便让大家对该规划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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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统筹 系统治理
协同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近期,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突出流域特色,因地制宜确定了“十四五”期间长江流域等全国十大重点流域总体治理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布局。《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文件,是指导流域内各级地方政府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践的依据,是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有力抓手。抓好规划实施,对推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形势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是我国水资源配置的战略水源地、重要的清洁能源战略基地、横贯东西的“黄金水道”、珍稀水生生物的天然宝库和天然的生态安全屏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三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十三五”以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面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沿江省市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各项规划、行动计划约束性指标全部超额或提前完成,并走在全国前列。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生态环境保护态势发生了转折性变化。
与此同时,长江流域整体治污压力大、局部区域水环境问题突出,存在节水减排水平不高、部分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较低,流域生境破坏、生态系统受损、湖库水体富营养化,水环境风险高发等诸多问题。总体上看,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对照“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二、准确把握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思路与重点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确立,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讲话中,明确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的总体思路,提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研究提出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然后分类施策、重点突破”,要加强协同联动、注重整体推进,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性和整体性,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指明了方向。
按照全国总体部署,《规划》统筹长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提出“十四五”规划目标,并进一步提出了约束性、预期性指标要求。基于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的现状,规划指标以确保水质稳定为基础,进一步提升生态用水保障、水生态保护要求,引导长江流域在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用水保障、重点水体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试点突破。
《规划》明确:到2025年,长江流域(不含太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92.5%,劣Ⅴ类水体全部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态用水保障水平提升,恢复“有水”河流8条,62个重点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重点水体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2042.5km,新增人工湿地面积11.3万亩,34个水体重现土著鱼类,9个水体重现土著水生植物。
《规划》以河湖为统领,流域水系单元为整体,因地制宜、针对性提出长江流域“一干、七支、两大水系、三湖、四区、三群”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
一干: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继续实施“十年禁渔”,推进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长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生态调度;加强沿江重点城市水环境治理,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强化港口码头及航运污染风险管控。
七支:雅砻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七大支流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强化总磷污染防治,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管网改造,加强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
两大水系:洞庭湖、鄱阳湖水系重点强化农业面源、内源污染治理,控制水体富营养化;推进水系连通及生态调度,妥善处置湘江、沅江、资江等流域遗留重金属污染。
三湖:重点控制巢湖、滇池、洪湖富营养化,加强周边截污管网及生态缓冲带建设,强化内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水系连通,修复退化湿地。
四区:长江源区加强河湖沼泽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重点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效率,开展消落区保护修复;长江口区重点推进湿地恢复与建设,强化港口码头及航运污染风险管控。
三群: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重点提升城镇收集管网和污水厂处理能力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监测与管控。
三、稳步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
《规划》聚焦长江流域“十四五”亟待解决的水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并针对长江特点,在湖泊富营养化控制和重点水体水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调度和生态用水保障,“三磷”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和面源、内源污染防治,尾矿库、底泥重金属等水环境风险防控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一是强化源头、系统、综合治理,稳步推动重点水体水生态整体改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水域开发利用管理。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调查与珍稀物种保护,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强化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完整性保护,开展长江上游高原湖泊及中下游富营养化湖泊治理保护,加强生态缓冲带建设,实施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二是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重点,提供良好生态产品。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协同保护;全面加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加强泸沽湖、滇池、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洪湖、洞庭湖、鄱阳湖、巢湖等重要湖库治理保护,积极引导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三是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成效。基本完成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污口整治,提升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巩固“三磷”整治成效;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初期雨水控制;开展水产养殖尾水专项整治,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持续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四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推进流域节水减排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强化重点河湖断面生态流量监管;强化江河湖库水资源配置,推进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长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生态调度以及长江七大支流和洞庭湖“四水”、鄱阳湖“五河”生态调度,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
五是坚持联防联控、强化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解流域水环境风险。加强长江干流及湘江、赣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码头风险防范,加强湖南、江西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省份重金属污染防治和“锰三角”污染综合整治,强化尾矿库分级环境监管。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强化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作者: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徐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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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五个精准”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与其他江河相比,黄河流域生态更敏感,环境更脆弱,污染更严重,风险更突出,保护任务更艰巨,科学保护、精准治污要求更高。黄河流域局按照“五个打通”的总体要求,统筹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更加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切实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以正确的策略和方法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生态优先、目标导向,切实做到问题精准
规划精准指出了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一是,资源环境底子薄、负担重。流域以占全国2%的水资源承担着全国12%的人口、15%的耕地、8%的入河污染物,尤其是湟水、汾河、渭河、伊洛河等流经大中城市河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二是,水环境质量与全国平均水平仍存在明显差距。2021年,流域地表水I—III类断面比例比全国低2.6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比全国高2.6个百分点,部分地区环境污染严重,汾河、渭河、涑水河等支流污染问题突出。三是,河湖自然生态服务功能退化。源头区的部分草地呈现退化、部分沙化土地未得到有效控制、水源涵养能力降低。黄河口滩涂湿地减少40%,黄河三角洲蚀退、河口生态阻隔等问题日益尖锐。珍稀濒危及黄河特有土著鱼类生物多样性下降,较上世纪80年代减少一半左右,黄河下游鱼类产卵时间延迟约30天。
规划精准剖析了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关键症结。一是,经济发展模式仍然偏重偏粗。上中游以能源、化工、原材料加工等传统产业为主导特征明显,“两高一资”企业沿黄河干支流集中,水生态环境风险问题突出。二是,生态流量保障不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入海水量多年平均160亿m³左右。汾河、沁河、大汶河等重要支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偏低,窟野河、大黑河、石川河等支流在非汛期断流常态化。三是,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流域污水收集处理管网不健全、雨污混流溢流等现象严重,再生水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量煤矿疏干水无序排放。宁蒙灌区、汾渭平原等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相对滞后,黄河氮磷输入对河口水质影响逐步凸显。
二、坚持刚性约束、底线思维,切实做到时间精准
规划精准明确了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时限。一是,明确了到2025年黄河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的总体目标。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有效控制,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格局基本形成。二是,详细提出了黄河干支流水质达标的目标。要求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1.9%,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0%,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三是,制定了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任务目标。要求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县城污水处理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70%、95%、90%以上,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3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
规划精准识别了水生态环境问题需要关注的重点时段。一是,力求破解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问题。二是,力求提升4—10月等敏感期生态水量保障程度。黄河汛期大洪水基本消失、中常洪水大幅度减少,已由上世纪50—70年代汛期占比60%改变为如今的非汛期占比60%。2012—2017年头道拐、利津断面最差年份高达70%、58%天数不能满足敏感期生态流量需要。三是,力求维护黄河口关键期生态功能。近几年黄河流域水量偏丰明显,利津断面入海水量保障程度相比上世纪90年有明显好转,但利津断面2007—2019年50%年份不能满足3—5月黄河口重要近海渔业物种产卵盛季入海水量30亿m³的指标阈值需求。
三、坚持分区分类、重点突出,切实做到区域精准
规划精准划定了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重点区域。一是,明确了水生态敏感保护区。黄河上游和湟水、洮河、渭河、伊洛河等主要支流产水量占流域80%以上,是流域重要湿地、珍稀濒危生物物种栖息地等生态敏感区的主要分布区,是流域生物多样性最为集中和丰富的区域,其生态红线面积占流域生态红线总面积的60%以上。二是,明确了水环境治理重点区。主要包括西宁、兰州、银川、西安、太原等大中城市,以及甘肃陇东、宁夏宁东、内蒙古西部、陕西陕北、山西离柳及晋南等能源基地所集中分布所在的湟水、汾河、渭河、伊洛河、沁河等主要支流。三是,明确了流域水环境风险重点防范区。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煤化工基地,煤化工行业企业数量约占全国的80%,干支流沿河1公里范围内有较多风险源。
规划精准区分了流域上中下游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方向。一是,提出了“一干两区三湖十廊”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立足于黄河全流域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二是,建设黄河绿色生态走廊。干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推进下游湿地保护修复,维护水生态安全健康。重点提升黄河源区水源涵养功能,推进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保护。对乌梁素海、红碱淖、东平湖等湖泊重点推进湖泊系统保护。三是,维护主要支流生态廊道功能。对湟水、洮河、窟野河、无定河、延河、汾河、渭河、沁河、伊洛河、大汶河等重点支流,重点推进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系统保护,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四、坚持依法监管、落地可行,切实做到对象精准
规划精准构建了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管控体系。一是,建立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构建了“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管理控制单元,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完善黄河流域水功能区划,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二是,建立打通水里和岸上的污染源管理体系。实施“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加强陆海统筹探索氮磷污染控制。三是,实施污染减排、生态扩容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路线。巩固城镇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进“还水于河”,构建“水域、湿地、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保护机制,协同共治地表与地下水污染,坚持降碳减污协同增效。
规划精准锚定了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主要对象。一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控钢铁、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规模,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以能源基地为重点持续强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二是,实施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破损修复改造,因地制宜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三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宁蒙河套、汾渭等重要粮食生产区开展规模化种植业污染防治试点,建设氮、磷高效生态拦截净化设施,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
五、坚持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切实做到措施精准
规划精准构建了日趋完善的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体系。一是,发挥水资源环境承载力对经济社会实现绿色发展的引领和倒逼作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构建主要河湖生态流量指标体系,加强黄河干支流生态流量管理。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全过程生态环境管理。二是推进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黄河干流、李家峡水库等水质优良水体保护工作,持续推进黄河流域水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实施汾河、石川河、延河等受污染水体“消劣”与“达标”行动。三是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筑牢三江源“中华水塔”,严控河湖岸线开发、分类整改过度开发的小水电,严控新建人造水景观,推进重要支流珍稀濒危和土著鱼类栖息地保护修复;实施生态缓冲带保护和监管,以清水沟、刁口河为重点统筹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补水工程、加强黄河三角洲生态安全保护,深入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规划精准构建了流域统筹、区域履责、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一是,制定了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依托流域控制单元,制定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追溯并落实治污责任,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责任传导机制。二是,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聚焦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冲突,推动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深入实施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的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三是,加强规划实施调度评估。实施水生态环境形势会商、预警,适时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大规划实施督导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作者: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范治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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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谱写淮河流域
水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
“九五”以来,我国相继实施了五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对包括淮河流域在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部署,推动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取得显著改善。近期,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顶层规划布局,明确了“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在过去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基础上,推动构建淮河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的新局面。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剖析淮河流域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
淮河流域地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5省45个地市,流域面积33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3.4%。南水北调东线贯穿流域南北,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原经济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与流域密切关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淮河治理保护工作,“九五”以来,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淮河干流水质连续多年稳定为Ⅲ类, 2020年流域水质首次实现由轻度污染转为良好。
尽管流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对照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和人民群众对美丽淮河的企盼,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水环境方面,部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还存在短版,城乡面源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治理,部分区域汛期水质较差;水资源方面,人均水资源量较低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较高并存,生态用水保障程度低;水生态方面,部分河湖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富营养化仍然呈现加剧的态势。
二、坚持系统思维,合理谋划“十四五”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和目标要求
针对淮河流域不同地区水资源禀赋、水生态环境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规划》构建了淮河流域 “一横、两纵、三湖、四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
“一横”是指淮河干流,重点保障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提高生态流量保障程度;“两纵”是指南水北调东线和引江济淮,重点是建设清水廊道,保障输水干线水质安全,防范化解沿线环境风险;“三湖”是指洪泽湖、骆马湖和南四湖,重点是控制水体富营养化,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改善湖泊水生态系统;“四区”是指淮河源头区、淮北平原区、里下河地区和山东半岛区,重点是筑牢生态屏障,推进淮河源头水源涵养区保护,加强淮北平原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里下河地区湿地保护,优化山东半岛片区水资源配置。
在空间布局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和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兼顾必要性和可达性,科学确定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2025年,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流域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突破,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水环境方面,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为76.1%,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淮河干流、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南四湖湖区及53条入湖支流水质全部为Ⅲ类,里下河地区、淮北平原区汛期农业面源污染对地表水水质影响得到改善。
水生态方面,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动。主要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湖泊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南四湖、洪泽湖、骆马湖总体稳定保持中营养状态。
水资源方面,河湖生态用水显著提升。淮河干流、沙颍河、史灌河等主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显著提升,洪泽湖、南四湖、骆马湖生态水位得到有效保障,淮北平原河南省、山东半岛河流干涸断流问题得到缓解。
三、坚持精准治污,科学谋划“十四五”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按照既要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又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以问题、目标为导向,准确分析“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对策在哪里,落实在哪里”;以河湖为统领,形成每条河流、每个湖泊的自画像,逐一明确了淮河干流、京杭运河、沂河、沭河、沙颍河、涡河、洪汝河、大沽河、小清河等13条河流及南四湖、洪泽湖、骆马湖、高邮湖等4个重要湖泊等重要水体保护方案,确保措施任务落地可行。
淮河干流和京杭运河(南水北调东线)突出饮用水水源地和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保障淮河干流生态流量;沂河和沭河突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开展生态用水调度;涡河、东淝河和西淝河突出引江济淮调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保障涡河干流生态流量;沙颍河、洪汝河和沱河突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畜禽粪污等农业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实施宿鸭湖清淤扩容和生物栖息地恢复,保障班台断面和白沙水库生态水量;史灌河突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推进沿岸种植业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大沽河和小清河突出涉氟企业污染治理,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西海岸新区等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和水利工程联合调度;里下河地区突出农田退水处理,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健全区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等。
南四湖突出涉盐涉氟企业尾水治理,推进实施入湖河流人工湿地建设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洪泽湖、骆马湖和高邮湖突出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和替代利用,开展湖区种植业污染治理,清退湖区围圩养殖,开展湖内岛屿生态系统保护和入湖河流及沿线沟渠人工湿地建设。
“十四五”规划任务完成后,淮河流域381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将达到76.1%,9个河湖生态用水将得到保证;4种土著鱼类将得到恢复,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和获得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落地
《规划》充分体现了“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理念,构建了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淮河流域以381个“十四五”国控断面为基础,根据水系汇流特点及污水排污去向,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分汇水范围,以汇水范围为基本单元,进行问题识别、成因分析、任务设计,统筹了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系统提出了流域整体布局和保护目标,突出了流域特性,同时也保证了行政区域的完整性。地市人民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各部门,以及市、县、乡的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完成地市规划的编制。作为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发挥长期深耕淮河流域、人才队伍专业等优势,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管理,构建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流域规划顺利实施。
一是督促流域各省、市人民政府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统筹流域和行政边界,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二是定期调度、调研规划实施进展,积极开展督导帮扶;三是坚持和完善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强化流域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四是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精准识别汛期污染强度较高的断面和相应的行政区域,加快解决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城乡面源污染突出问题;五是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规模化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试点;六是探索开展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在重点断面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物理生境指标和亲民指标等监测;七是健全流域上下游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协同推进。
作者: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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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治理 陆海联动
统筹推进海河流域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
一、坚持三水统筹 推进减污扩容 制定规划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十四五”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的使命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用系统思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突出流域特点,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同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要逐步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环境,才能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规划》在环境质量改善的内涵和任务上不断拓展。
“十四五”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61.2%,地表水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达到6个,滦河、桑干河、洋河、永定河等部分河段以及白洋淀、七里海满足生态水量(水位)要求。水生态修复工作初见成效,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达到432km,湿地恢复(建设)面积达到37.7km²,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数量达到10个,其中于桥水库、白洋淀、潮白河、北运河、龙河、滹沱河、滏阳河等9个重要水体优先恢复。风险防控应急能力显著提高,流域内的石化化工企业、尾矿库等重点风险源基本得到控制,重点湖库、河流藻华预警监测体系初步建立,主要水体底泥污染情况调查完成。海洋生态环境改善支撑力度持续加大,入海污染物负荷显著降低,总氮浓度有所降低,探索入海水量确定方案、保障路径,结合引调水、再生水利用,保障滦河入海水量。再生水回用力度显著增强,建设再生水回用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
二、围绕国家战略 体现流域特色 构建流域布局
根据海河流域水资源禀赋条件和生态状况,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出的原则,坚持“三水”统筹和海陆统筹,突出 “四保、四增、四减”,通过保流水、增中水、减干河,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水量;通过保好水、增良水、减劣水,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通过保天然、增土著、减扰动, 增强水生态系统韧性;通过保湿地、增入海、减总氮,支撑美丽海湾建设,实现“节水循环保水源,复鱼扩绿强韧性,消劣降氮补短板”,持续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围绕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重大战略布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聚焦河湖水系完整性、水体流动性、水质良好性、水生生物多样性、水文化传承性,构建“一淀五湖,两带三区,六廊十源”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实现“一淀五湖鸢飞鱼跃,两带三区山海相融,六廊十源川流不息,海晏河清人水和谐”。
“一淀”即白洋淀:保障生态水位要求,促进水质稳定达标,提高生物多样性,重现“华北明珠、淀泊风光”。
“五湖”即衡水湖、南大港、北大港、七里海、察汗淖尔:着力开展生态保护。
“两带三区”即大运河文化带(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以及京津冀水源涵养区、中部平原生态修复区和环渤海滨海区:推进大运河文化带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南水北调工程水质安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着力保障山区水源涵养功能,中部平原生态修复区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和水质提升,环渤海滨海区实施陆海统筹治理。
“六廊”即滦河、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提升水资源调控能力,构建连山通海绿色河流生态廊道。
“十源”即桃林口、潘家口-大黑汀、于桥、密云、官厅、西大洋、王快、岗南-黄壁庄、岳城、盘石头等水库:控制富营养化,保障水源安全。
三、强化系统治理 深化陆海统筹 明确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海河流域在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将着力“节水循环保基流,增鱼扩绿强韧性”,即坚持绿色发展,节约优先,强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构建生态水网,提升流域生态用水调配和保障能力。同时,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和河湖生态缓冲带,增强水生态系统韧性,开展天然生境和水生植被恢复,采取“三场”和洄游通道保护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区恢复土著鱼类。
(一)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聚焦“水净河清”,推进点、面、内三源齐治,通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污染源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建立“水环境—入河排口—污染源”精细化管理体系。加强工业园区废水排放监管,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动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加强养殖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
加强桃林口、潘家口-大黑汀、于桥、密云、官厅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化水库周边乡镇污染源治理,完善排水管网基础设施,推进种植业减少不合理化肥农药施用,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建设入库湿地和湖滨缓冲带,实施入库口湿地生物净化工程。改善库区生态,实施清淤和富营养化防控工程。建设隔离防护工程,实施封闭管理,严防水质退化和环境风险,确保供水安全。
(二)完善生态流量保障体系
聚焦“有河有水”,推进降耗水、调活水、增好水三措并举,通过节水、再生水利用、引调水体系建设、闸坝调度和水系连通等措施,有效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
以满足重点河湖生态水量要求为目标,通过以自然水系和引调水河道为动脉的骨干水网,构建当地水、再生水、外调水“三水互补”的生态水量保障体系。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提升流域生态用水调配和保障能力。以南水北调中东线干线工程为纽带,以流域内骨干河道及大中型水库为骨架,推动山区骨干水库、南水北调干线、引黄干线、骨干河道的河湖库连通,推动滦河、蓟运河等河系连通,推动环城水系、郊野洼淀湿地坑塘等非常规水利用水网建设,形成流域协调联动、区域精细调度的多渠道生态用水保障体系。建立闸坝、水库联合调度机制,制定省、市二级重点河流水量分配和闸坝调度方案,统筹配置当地水、再生水、外调水等各类水资源,提高境内河流、湖库、湿地调蓄能力。
(三)落实水生态系统空间管控要求
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开展水源涵养区、河湖缓冲带建设,实现环境改善、河湖增绿、生态扩容,提升河湖水生态功能。实施水源涵养治理工程,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开展泉域重点保护区封育保护,促进流域恢复自然径流。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强度,开展河道生态综合治理,保障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恢复河流水清岸绿的生态系统。
京津冀北部水源涵养重要区,以官厅、密云、潘家口-大黑汀、于桥、桃林口等水库为重点,加大污染企业的关停力度,推动生态保护与恢复。太行山区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重要区,以岗南-黄壁庄、岳城、王快、西大洋、盘石头等水库为重点,严格控制和合理规划开山采石,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措施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以娘子关泉、辛安泉、城头会泉、神头泉为重点的泉域保护工程,促进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以滦河、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六河”为重点,控制岸线开发强度,加强河道水系治理管护,恢复河流自然生境。
(四)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因地制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工程,通过对重点河湖、湿地采取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水生生物天然生境。提升自然保护区等物种重要栖息地的连通性,逐步解决重点物种生境孤岛化问题。采取适当的增殖放流措施增加重要土著鱼类种群数量,逐步恢复重点水体物种多样性。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禁放流外来物种。
大清河以白洋淀为重点,通过建设水下森林系统、实施入淀河流综合整治、加强土著鱼类种群培育等措施,重点保护黄颡鱼、乌鳢、鳜鱼等经济鱼类,恢复水车前、杉叶藻、睡莲等水生植物种群数量。永定河以官厅水库为重点,在洋河入库口和妫水河入库口分别实施水质净化工程和湿地修复工程,恢复以中华多刺鱼为代表的土著鱼类。北运河通过加强渔业管理、划定禁渔期禁渔区等措施,保护鲤鱼、棒花鱼、草鱼等鱼类。潮白河通过对其上游及支流重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保护大鲵、中华九刺鱼、细鳞鲑、瓦氏雅罗鱼等水生生物。子牙河以滹沱河为重点,通过生态缓冲带建设和人工湿地建设,提升水环境质量,重点保护中华鳖和黄颡鱼等经济物种,恢复中华多刺鱼、团头鲂等土著鱼类。
作者: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范兰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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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引领 统筹推进 努力建设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珠江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战略部署,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出台,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珠江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立足新阶段新形势,充分认识规划出台的必要性
珠江流域河湖水系发达,水量充沛,拥有西江上游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区、南岭、大瑶山等多个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是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珠江流域水力、矿物、水生物、湿地、景观等自然资源丰富,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流域各省(自治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上游云南、贵州等省份属我国西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下游珠江三角洲地区毗邻港澳,区位条件优越,是我国最早实施改革开放的地区,是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重大战略的实施,珠江流域在全国经济发展布局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愈加迫切。
近年来,流域各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持续向好,饮用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2022年珠江流域Ⅰ~Ⅲ类水质国控断面比例达到94.4%,与上年相比上升2.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
但当前,珠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还面临诸多瓶颈制约和挑战,仍有一些问题短板和历史欠账亟待解决。例如流域一些地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汛期污染凸显;少数劣V类断面脱劣攻坚效果尚不稳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任务艰巨;黑臭水体尚未从根本上消除;部分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缺乏有效保障;流域水生态功能仍面临退化威胁;中游地区重金属污染风险较高;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编制并落实好《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解决流域突出问题、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的现实需要。
二、着眼流域全局,准确把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湖为统领,从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方面发力,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三水统筹、协同联动,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治理;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科学依法识别并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坚持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力争在若干难点和关键环节率先实现突破;坚持多元共治、落地可行,推动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规划》从流域系统性和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充分体现流域特色,以全国七大流域三大片区重要水体为脉络构建了“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布局。针对珠江流域,《规划》结合当前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基础和形势任务,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返黑返臭压力大、中游重金属污染风险高、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解决为工作重点,明确了新时期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为实现“湖清河畅、水净岸绿、鱼鸥翔集、江海共济”的美丽珠江建设愿景目标提供了坚实引领。
三、突出河湖统领和问题导向,统筹推进规划空间布局
珠江流域上中下游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差异较大,面临的问题各有不同,生态环境保护要点也应各有侧重。针对珠江流域特点,《规划》贯彻落实流域统筹、地方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统筹谋划上中下游、干流支流、左右两岸,突出重点,分区施策,提出了“一湾、一带、三区”的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
“一湾”即粤港澳大湾区,重点推动水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及陆海统筹污染治理,推进水生态保护、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保障河道内生态水量,实现氮磷等污染物大幅削减、入海河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带”即构建珠江-西江经济带清水走廊,重点防控柳江、贺江等重要支流重金属污染风险,完善沿线各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保障西江干流水质维持或优于Ⅱ类,恢复西江黄金水道生物多样性,确保珠江三角洲压咸流量,推进解决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等引发的综合性水生态环境问题。
“三区”即上游区、粤西桂南、粤东沿海三个重点治理区域。上游区重点治理南盘江总磷超标,加强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阳宗海五大高原湖泊的环境治理,促进万峰湖三省(自治区)联保共治;粤西桂南重点要科学配置南流江、九洲江等河流水资源,实施不达标入海河流的综合治理;粤东沿海诸河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规划》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生态风险等方面明确了珠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任务要点设计过程中,坚持以河湖为统领,突出“一河一策”,提出了南盘江等15个重要水体92项保护要点任务,主要涉及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面源污染防控、河湖缓冲带和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水生态调查、土著鱼类资源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湖库富营养化控制、跨界河湖协同保护、尾矿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为珠江流域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提供了有力的顶层设计指引。
四、全方位发力打好组合拳,切实抓好规划贯彻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各地应结合工作实际,从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资金保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等方面全方位发力,抓好《规划》落地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构建“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细化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
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体系。定期调度规划实施进展,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漓江、茅洲河等美丽河湖案例基础上,积极打造万峰湖、柳江、流溪河等新一批美丽河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强化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
加强资金保障,拓展资金渠道。优化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用途,创新财政生态环保支出方式,探索完善西江、东江、九洲江、汀江等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多渠道保障规划任务项目资金投入。
夯实科技支撑,推动成果转化运用。开展科技专项攻关,加强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结合珠江流域情况,重点关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高原湖泊水生态修复与评估等技术研发创新,积极开展试点示范,不断提升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信息化管理水平。
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健全水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宣传教育推广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美丽河湖建设、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营造全民亲水、爱水、治水、护水行动的良好氛围。
作者: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袁道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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