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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8月1日起全国实施
2019-08-01
2018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2018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作了规定。要求海绵城市的建设要保护自然生态格局,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理念系统谋划,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方法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目标。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全文如下: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8月,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评价,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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