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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周潮洪:京津冀水污染需协同防治
“京津冀都处于海河流域,从上游到下游,三地水污染也应当共同治理、协同防治。”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水务局科技信息处处长周潮洪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作为国家重大战略集中实施的区域,京津冀地区人口密度高,产业结构相对偏向重工业,再加上水资源“先天禀赋不足”,属于资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双重缺水状态。“京津冀地区水污染防治的形势比较严峻,三地经济发展又不平衡,对于水污染治理投入的力度与治理的标准都有较大差别,这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并不是利好因素。”周潮洪说。

“做好京津冀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以海河流域为单位的综合治理,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周潮洪建议,从国家层面和整个流域的角度考虑产业结构调整、水资源配置、水污染防治规划等,在全流域开展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把流域内的水源地、河湖、湿地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
“当前水污染防治难度大,主要是很多方面三地采用的标准不一致。因为水有流动性,上下游往往会被最低的标准所‘拖累’。”周潮洪说,跨界断面考核机制尚不统一,三地统一标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在京津冀地区大气防治就是采取联建联防联治的方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统一监测、统一治理五个‘统一’,理顺体制机制,工作开展就很顺畅。水污染防治也可以借鉴这种联建联防联治模式,明确水质目标,合理制定排放标准和河流纳污总量控制。”

目前北京、天津实施了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治理等项目,同时也匹配资金用于上下游水环境补偿,但就京津冀整体区域而言,并没有太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本着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如果水质考核合格,下游给上游补偿;如果考核不合格,上游为下游治污进行补偿。通过鼓励和鞭策两方面措施,促进水污染治理。”周潮洪建议,补偿不仅仅限于资金形式,相对于河北,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有着更为优质的教育、医疗、产业资源,可以采取资源共享、共建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偿,以“带动”代替资金,促进上游相对落后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除了多样性的补偿机制,周潮洪还建议京津冀交界地区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加强经验分享、技术共享、人员互访,统筹协调三地涉水信息与问题互通,共同推进京津冀水污染协同防治。
来源:中国水利报